根据西安市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要求,为稳步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1123’监管模式”工作,狄寨街道食药所执法人员对辖区11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1123”是指:1证(食品流通许可证);1专(专柜或专区);2责(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监管所监管责任人);3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产品保存和保护制度、购货人信息制度)。从1证1专2责任3制度这几个方面核实辖区企业是否具备“1123”条件。对基本符合要求的2家企业,要求其落实“1123”各项制度及要求并确定为“1123”试点单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
街道食药所不断推进“1123”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大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监管力度,为辖区人民群众买到放心的婴幼儿乳粉提供了保障。
狄寨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