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集各相关包村科室召开安全生产及防汛会议,要求各包村科室对所包村内村民自建房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尤其是对未拆迁村加大汛期排查力度,经排查,我街道辖区内暂无在建房屋。
二是建立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制度。以城管科、国土所、包村科室为主体,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制度,要求每周至少两次深入村组进行检查,切实做到对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
三是建立宅基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由街道、村委会、村小组“三级联动”,落实工作责任,形成监督、监管合力。同时由街道纪工委、考宣办联合开展不定期巡查,对工作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制止不得力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依法查处乱占行为。依法查处宅基地自建房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经申请和批准或违反规划计划管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要求现场勒令停工。同时深入进行排查,要求不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队不得在辖区内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