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石井镇三项措施切实加强文物古建筑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成立了石井镇文物古建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文物保护日常工作,与10个文物古建筑使用单位或所在村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到人。
二是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了相应的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及日常维护保养。健全完善文物点的消防器材配制,严防火灾、盗窃和人为破坏等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三是营造氛围,搞好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文物保护宣传彩页,抽调专人组成巡逻队定期宣传巡查等方式,营造文物保护良好氛围,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