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高效、有序、便捷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新市街办结合实际建立街办、社区两级综合服务平台。
街办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统一窗口标识,规范窗口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在完善街办社会救助“一厅式”服务的基础上,建立街办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承办、转送、引导、转介救助申请。依托街办政务大厅,建立社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受理社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转送的和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救助申请。
“一门受理、协调办理”工作机制的加强,树立了先进典型服务窗口,总结经验,以点带面,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