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田县安委会办公室下发《蓝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非法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安排意见》(蓝安委办发〔2015〕37号),对县境内非法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进行专项整治。文件要求深刻汲取河北7.12烟花爆竹非法窝点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7月15日召开的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安监、公安、质监、工商、供销联社、各镇(街办)、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非法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摸排,一经发现,会同相关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取缔,对私自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的严格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实行严格的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确保蓝田县烟花爆竹市场安全平稳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