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所严格按照陕动监发〔2015〕22号《关于开展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出动车辆10余次,人员70人(次),对全县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和暗访。
对19个产地检疫报检点,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54个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明察暗访。未发现“越权出证”、“隔山开证”、“只收费不检疫”、重复收费等违反“六条禁令”乱作为的行为,以及无故拒绝检疫等尸位素餐不作为的行为,将验讫印章交于他人使用的行为,动物检证明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现象发生;畜禽交易经纪人、养殖场(户)不存在持有空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伪造、变造、转让、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等现象发生。
通过对证章标志使用单位的明察暗访,宣传了《动物防疫法》和《陕西省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树立了官方兽医的权威,明确了官方兽医的责任。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