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管理,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发生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铁炉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通过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积极组织人员依据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扑救,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严重失察而发生重大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或法律责任。
(铁炉街办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