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保持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对蓝田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副县长陈旭辉陪同。
检查组一行深入蓝关街办新寨村调解室、绿之圣社区调解室和蓝田县司法局,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开展座谈等形式,全面检查了解蓝田县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的基本情况。并听取县司法局局长郗源就蓝田县《人民调解法》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了专题汇报。
座谈会上,检查组首先对《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为全县的稳定及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表现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制度健全,效果明显。检查组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抓宣传。要加大《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成为公民处理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和维护权益的有效途径。二是抓规范。要进一步加强乡镇、社区、村组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规范“一体两翼”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体系,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三是抓培训。要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加强资源整合,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从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发展。四是抓保障。要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员待遇,加大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力度,确保人民调解工作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