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莲湖区扎实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创新法治信访机制,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和依法逐级走访,及时有效解决信访问题。主要做法是:
一、扎实开展信访法律知识和信访改革政策的学习宣传活动,把“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主旋律唱响
区委、区政府制定了《莲湖区关于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主题宣传活动。
(一)区委、区政府带头学法用法、落实信访制度改革政策。区委中心组组织2次信访制度改革专题报告会,组织开展了4次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积极研究制定落实诉访分离政策,准确把握信访工作职能定位,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受理规定,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再受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二)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邀请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陕西省委党校教授等,组织宣讲20余场,发放理论书籍、学习资料1000余册,参学人数达4500多人次。成立九个巡回宣讲团,抽调105名干部作为宣讲团成员,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举办各类培训70场次,听众达1.5万人次。
(三)开展专题培训。对全区各部门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信访条例》专题培训,全区53个部门150名干部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
二、创新信访工作新机制,推动“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紧紧围绕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这个中心,立足于解决群众依法维权中的实际困难,创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问题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实现信访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关于积极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及5个工作子方案,建立了区级、街道、片区、单元、网格五级管理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体系,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两委会组织的相关职能,建立通畅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共调解案件315起,调解成功307起,涉及当事人907人,协议履行金额238.21万元。
(二)建立网上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工作渠道。元月,莲湖区44个部门、9个街道办事处的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与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联网运行。进一步规范了网上信访办理流程,推进系统应用和群众满意度评价,确保全部信访业务网上有序流转。上半年,全区共受理网上信访事项89件,办理66件,其余23件正在办理期限内。
(三)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化解机制,提高了依法信访工作水平。成立了莲湖区信访法律服务团,在信访案件化解中引入律师法律服务,由律师对信访案件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法律意见。一是律师进驻区信访大厅,参与处理集体访。在信访大厅设置法律服务单元,为上访群众和责任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今年免费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和合同审查业务411起,调解矛盾纠纷52起。二是参加区联席会议专题会,为研究复杂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三是为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疑难信访案件。四是在全区建成9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97家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向134个社区派驻律师134名,使群众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1049件,开展法律宣讲132场,化解矛盾纠纷347件。
(四)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和立案登记改革,法定条件优先原则落实到位。落实法院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改革立案程序,确保信访案件顺利转入诉讼程序。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协调及答复工作。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向市政府答复并维持莲湖区的具体行政行为1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件。
(五)加强依法行政,让信访法治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一是简化行政审批制度,便利群众办事。二是加强行政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三是建立重大决策论证制度,防止决策风险。四是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预防问题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