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规范办理。建立健全领导阅信和接待来访相关制度,规范信访受理登记、呈批、办理、反馈和结果审核等程序。二是坚持定期研判。通过每月上报、季度分析的形式,定期对信访数量、反映问题、性质等情况进行汇总、综合研判,从中分析、查找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难点和不稳定因素,增强工作针对性。三是实施联动办理。建立健全重要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与大信访部门共享信息资源,通过联合会办、带案下访等形式进行督查督办。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完善街道、村(社区)纪检信访举报工作信息员网络,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