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4日,县局接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的举报,称蓝田县公王岭前程加油站使用了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图案相近似的图案。接到举报后,在分管局长田丰的领导安排下,稽查大队快速出动执法人员对蓝田县公王岭前程加油站检查,检查时发现加油站内使用了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宝石花商标图案、昆仑好客商标图案相近似的图案,在便利店上使用了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图案相同的图案。执法人员要求违法者立即拆除印有相似图案的广告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依法对该加油站做出行政处罚。这次执法行动确保蓝田县注册商标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严厉有效地打击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