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徐家湾食品药监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对辖区经营主体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确保底数清;二是规范准入制度。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实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和检验检测等准入制度,要求辖区各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对进入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必须出具有效的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证书复印件;三是完善管理制度。明确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主要职责,为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划定“高压线”;四是加大检验检测力度。要求辖区农贸市场,利用本单位快速检测室,对进入市场的每一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检测品种基本覆盖市场销售的主要农产品,并进行消费热点品种开展监督抽检,有效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确保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