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社区财务管理适应新形势要求,徐家湾街道结合社区事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一是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社区的各项资金支出均由主任、书记审核审批,经街道包抓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报销,所有单据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及事由,实行签字制,杜绝使用印鉴章。
二是实行大额报批制度。除日常开支外,社居委办公用品购置和建设性支出等一律实行报批制度,即社区“两委”对大额支出项目编制预算,形成书面报告报街道研究决定。建设性项目由社区“两委”编制预算,实行公开招投标,经街道研究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结束后由街道有关机构、部门进行决算和审计。
三是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坚持社区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开制度。对资金、资产总体状况、上级拨付的社区办公经费、专项扶持经费、为民办事经费等财政性经费的收支情况、社区代收费用、社会捐赠、募捐款物的收支使用情况、社区开展的工程招投标及物资采购情况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财政所每月按时向街道、社区提供财务报表,以便及时掌握社区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