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莲湖区歌舞娱乐场所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规定和《2015年莲湖区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2015年5月28日,区歌舞娱乐场所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公安莲湖分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监局、工商莲湖分局、公安莲湖消防大队、区文化市场执法队组成30余人的联合检查组,分别由公安莲湖分局、区文体局分管领导带队,兵分两路对辖区17家大众舞厅开展了一次联合检查行动,这是今年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区歌舞娱乐场所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第5次联合执法行动,旨在加强对莲湖区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形成对违规经营的高压态势,不断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本次检查各职能部门依据工作职责重点对全区17家大众舞厅的灯光亮度、监控记录、核定人数、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和经营管理等情况开展了细致排查,经现场检查公安莲湖分局发现未见特种行业许可证、监控留存时间过短等问题共计2家;区文体局发现未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统一着装等问题共计2家;区卫生局发现未见《卫生许可证》、未能出示健康证、需清洗空调出风口、紫外线灯管损坏、无紫外线消毒灯管等问题共计5家;区食品药监局发现未见《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未见索证(票)等问题共计5家;工商莲湖分局发现有超范围经营情况等问题共计3家;公安莲湖消防大队发现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疏散标志不亮、应急灯不亮、消防器材过期、等问题共计12家。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联合检查各相关部门分别依法下发了文书,现场分别做出了限期整改等处理决定。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2015年全区歌舞娱乐场所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认真做好下一阶段的整治工作。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开展声势浩大的联合执法行动。二是加强行业自律,定期开展经营者约谈培训,形成管理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强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热点问题要速查速办,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多做正面宣传报道,共同为全区营造良好的文化经营环境,促进莲湖区娱乐行业健康发展。
本次行动是贯彻落实莲湖区歌舞娱乐联席会议制度的一次例行检查,体现出了市场检查过程中部门联动、行动迅速的机制优势。目前,在联席会议框架下,我们正在研究制定本年度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治理方案,计划采取加大检查力度、开展约谈培训、签订责任书等措施,规范辖区歌舞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不断净化莲湖区文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