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辖区大桶水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大桶水质量安全,结合2014年国家食品药监总局、省、市食品药监局开展的“大桶水”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根据市食品药监局工作文件要求,5月19日27日,临潼区食品药监局在辖区内开展“大桶水”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抽检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大桶水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相结合,主要针对国家、省、市监督抽检结果发现的菌落总数、大肠杆菌、霉菌、酵母等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问题开展工作。
截止目前,临潼区食药局共对辖区8家“大桶水”生产企业开展抽检检测,其中2家企业因停产停业未进行生产,6家企业抽检样品已及时送至检测机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大桶水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将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行为、召回产品、彻查原因并限期整改,依法处置,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