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消除农家乐食品安全隐患,规范蓝田县农家乐经营行为,我局近日安排13家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家乐专项整治活动,主要从以下五方面进行。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限,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索票证制度并建立规范台账。
二、经行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
三、具有与规模相适应的消毒柜、冰柜、保洁柜,餐具洗剂消毒分间设置,水池用途标识明显。
四、“三防”设施健全,垃圾集中清运,污水排放规范化。
五、是否有加工来源不明的肉食、禽类及不能确定安全性的野菜、菌类。
通过此次检查全面提升了蓝田县农家乐的服务质量,规范了农家乐服务管理,提高了农家乐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知识,使辖区内农家乐经营者能够依法经营,为游客提供特色多样,方便舒适、安全健康餐饮旅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