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城区长乐中路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在辖区检查时发现一户在居民楼下非法进行现场制售的包子经营户。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店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在没有取得任何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已经进行三天食品加工经营行为。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该店经营条件、场所、卫生管理等方面都不具备食品加工的条件,且不具备提升改造的基础,无法达到食品加工经营的相应标准。执法人员向其负责人全面讲解了食品加工应具备的条件和相法律法规的规定后,要求该店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建议其另找一处具备条件和符合要求的场所依法从事食品经营。该店负责人听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当场表示,立即停止加工经营行为,另寻具备条件的店面依法规范经营,并对执法人员文明、耐心、以人为本的执法态度和方法表示赞扬。执法人员随后对该店进行了三次跟踪检查发现该店确实已经停止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