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灞桥区物价局、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灞价发〔2015〕1号)文件精神,现就灞桥区民政局收费标准及依据公示如下: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婚姻登记证书
工本费
行政收费
9元/对
陕价发
〔1992〕
252号
收养登记
申请手续费
行政收费
20元/每件
计价格
〔2001〕
523号
收养证工本费
行政收费
10元/每证
计价格
〔2001〕
523号
收养登记调查费
行政收费
220元/每件
计价格
〔2001〕
5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