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碑林区确定重点建设项目112个,总规模1717万平方米,总投资868亿元,2015年计划投资126亿元。为切实做好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区安监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新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领导,把重大项目建设的安全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在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加大对拆除、新建施工过程中综合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二是加强协调,合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建设领域的安全监管,形成相关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服务,帮助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主动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提高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四是严肃查处,强化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对违法、非法生产导致发生亡人事故的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上限处罚,必要时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