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统战部是区委管理全区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是区委、区政府主管全区对台工作的职能部门,挂牌于区委统战部。区委统战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并负责向区委反映全区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全区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协助区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和互相监督;支持、协助各民主党派搞好组织发展和自身建设,帮助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认真贯彻“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代表人物和社团进行联络、联谊,做好团结争取工作;
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负责人大党外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提名;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组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积极投入经济建设;
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统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及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今年将要召开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第六次全国西藏工作座谈会,制定颁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这是统战工作的4件大事。我们要在会议召开、《条例》出台后,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学习领会,吃透精神,特别是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组织统战干部深入学、引导统一战线成员自觉学,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要结合区情实际,协助区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实施意见,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是我们党关于协商民主的第一个政策文件,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市委已经下发了我市开展政治协商的实施办法,区委统战部正代区委起草未央区的实施办法和政治协商工作计划。相关文件经区委同意下发后,全区统战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把文件精神贯彻好,把具体工作安排落实好。
3.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开辟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领域。
区委统战部要按照区委提出的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举措,指导、支持区工商联在非公经济人士中开展好以“四信”(信念、信任、信心、信誉)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区工商联要继续开展好“百企联百村”活动,为未央区城改回迁安置工作顺利推进做出更大努力。各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与区工商联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按照工作安排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在引导城改后新成立的社区股份公司加入商会组织,为其提供必要的现代企业管理、法律、商务谈判知识等服务方面下功夫;在为城改居民群体提供经济发展用房对外承租信息发布,帮助群众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等方面下功夫;在为未央区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利用、都市生态观光等项目的招商引资服务方面下功夫。加强对外联系,积极牵线搭桥,充分发挥好工商联、异地民间商会以及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的共同作用,形成促发展的合力。
4.是建立文化统战基地,充分发挥未央区文化资源优势。
今年要在汉长安城遗址区内设立文化统战基地,借鉴市委统战部“杨庄实践基地”的成功经验,利用未央区文化资源优势,以文化为引领、凝心聚力、激发活力、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特色优势,为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利用和建设献计出力。
5.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
抓好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和未央区相关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管理等环节的工作机制和具体举措,把这项工作纳入到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依托区委党校和区民主党派活动中心开展教育培训,选派优秀党外代表人士参加中央和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加强对新媒体、网络人事等新群体的团结引导,充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作用。
6.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平台,加大对外统战宣传力度,为未央发展凝心聚力。
今年要以《同心未央》信息化建设及未央统战微信、论坛平台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统战宣传工作,把《同心未央》打造成为未央区以统战视角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递区委声音、反映未央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新窗口,打造成未央区乃至全市统战宣传品牌。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西安市未央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未财发[2007]217号)、《西安市未央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未财发[2007]216号)、《西安市未央区区级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未财发[2007]218号)编制的。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一)未央区工商联2015年支出预算表
(二)未央区工商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