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人,环保碑林分局监察大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3月17日环境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大队长张超主持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会议传达了环境监察会议关于重点企业监管、排污费征收、环境信访、建设项目案件查处、新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落实等工作要求。会议强调,大队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环境监察会议精神上来。会议要求,结合2015年工作,全体人员一是要认清形势,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要“敢下手”“零容忍”,增强环境执法的威慑力;二是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和处罚程序,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不断加强环境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并参加省、市各级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