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新城区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区县创建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要求为统领,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区县创建活动的通知》为依据,按照“夯实基础、提高应急能力、增强减灾实效、服务经济社会”的总要求,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新城区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为新城区经济社会份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地震安全保障。2014年11月份,经西安市防震减灾示范区(县)考评认定工作组审查测评,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震减灾示范区县创建工作的通报》(市政办函[2015]20号),新城区被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认定为西安市防震减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