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涉食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引导其牢固树立守法自律、诚信经营意识,近期,徐家湾食品药监所与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截止目前,徐家湾食品药监所已与辖区2家食品生产企业、4家大型超市、5家较大规模餐饮经营单位签订了责任书。
《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记录及进货验收制度,严格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强化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做出公开承诺。
下一步,徐家湾食品药监所将通过从业人员培训、约谈警醒等方式,全面落实涉食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化企业的质量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切实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担当好食品安全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