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二是强化检查督查。成立9个督查组,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队,对全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积极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水电气暖隐患排查和烟花爆竹、燃气、建筑施工等方面的专项整治。三是深化隐患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整治不力,故意拖延推诿的,进行曝光处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