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户县环保局以环保法为指导,主要采取三措施,加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力度,严格监督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从源头上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一是严格审批试生产。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环保审批意见要求,逐条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环保措施未落实到位的,一律不得投入试生产。二是严格验收监测。试生产一般期限是3个月。试生产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县环境监测站方可进行验收监测,全面监测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达标情况,并为项目出具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三是严格验收检查。按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规定,对每一个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数据达标、同时经现场检查符合验收要求后,建设项目方可通过验收并投产。正式投产后,项目必须保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