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知晓率。积极与农贸市场开办方联系,向市场开办方宣讲有关水产品食用常识,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把关市场准入关。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对辖区所有水产品经营户进行登记建档,要求水产品经营单位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无证经营户函告工商所依法取缔。
三是规范经营方式,落实相关制度。要求经营者购入水产品时,及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凭证,按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同时建立销货台账。
四是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尽快设立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于辖区水产品销售集中的市场设立常态检测点,定期监测水产品质量;对于水产品销售较分散的其它农贸市场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定期进行送检。
五是组织辖区水产品经营商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人,确定水产品销售安全保证,承诺不合格食用水产品自动退市条款,从源头上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