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确定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质监长安分局采取对《宪法》宣誓、宣传质监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等多途径、多种方式宣传国家宪法日,更广泛、更深入地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更有效地推进了分局依法行政工作。
结合本次宣传,质监长安分局3名同志于12月3日参加了长安区人大、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区司法局联合举办的《宪法》宣誓签名仪式,面对宪法庄严宣誓:永远忠于国家宪法和法律,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依法履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权利、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而努力奋斗!
宣传当天,分局由8名同志组成宣传队,在长安广场开展宣传。通过摆放展板展示质监风采、发放质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有关质监法律法规的问题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