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主要畜禽抽样调查方案》和《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关于开展2014年陕西畜禽监测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高陵县统计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切实做好畜禽监测样本摸底核查工作。
一是抓责任。为了切实做好县畜禽监测样本摸底核查工作,要求各镇、街(管委会)统计站农村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关于开展2014年西安畜禽监测样本摸底核查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摸底调查单位(规模户)划分标准开展自查工作。
二是抓现场。县局要在各镇、街(管委会)开展自查后安排专人进行检查。按照摸底调查单位(规模户)划分标准:生猪存栏≥240头,牛存栏≥70头,羊存栏≥300只,家禽存栏≥9600只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记录、对比。
三是抓事实。县局检查核实后的2014年西安畜禽生产单位和规模户摸底核实表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陕西调查总队。并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存在问题的镇、街(管委会)要拿出整改措施,确定后期畜禽监测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