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保证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西安市“十二五”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残联《关于下发西安市十二五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和西安市十二五精神患者免费住院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11月5日,未央区残联联合区财政局、区“居民医保”经办中心、区“新农合”经办中心对未央区残联2014年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
此次审查工作从筛选救助对象入手,着眼资金全过程管理,重点审查了免费对象的审批、药物的发放以及临床使用等情况。审查组认为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和西安未央瑞康医院承担的2014年度未央区220 人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和130 人免费住院救助项目程序符合规定、档案资料完备、资金使用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