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水产品经营批发管理。要求购进的每个批次的水产品都要有检验检疫证明,对外批发要明确注明检疫证号。
二是严查无照经营。要求入市经营者悬挂执照,严禁无照、一照多点经营。
三是完善水产品经营者户口登记。针对新入市的经营户加强登记管理,完善户口登记台账,切实做到辖区水产品经营者底数清、情况明。
四是加强集贸市场巡查监管。按照监管工作分工,做到谁管理谁检查,重点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和上市水产品检疫情况,严查不合格水产品流入市场,确保安全。
五是加强台账登记管理工作。要求固定经营户做好进销货台账,特别是销售到重点区域的台账,做到持证照经营,并进行公开承诺。
截至目前,共检查集贸市场3家,检查水产经营户12户,抽检水产品各批次27类,取缔流动、无照经营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