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文件明确表示破壁灵芝孢子粉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含破壁灵芝孢子粉产品的监督管理,临潼区代王食品药监所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保健品经营业户开展了专项检查。
在巡查中,执法人员明确告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使用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得经营含破壁灵芝孢子粉的食品。告知保健食品经营户须使用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应当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对于未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破壁灵芝孢子粉产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未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破壁灵芝孢子粉产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予以查处。
截止目前,代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检查涉及单位8家,未发现销售含破壁灵芝孢子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