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培训,警示教育。组建民工学校,定期邀请专家对工地作业人员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民工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技能。
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对施工现场用电设施、施工作业人员自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做好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和防倒塌性能。
三是立即整改,防微杜渐。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三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立即停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强化监管,严格督查。开展每周最差工程评比,由项目包抓领导、科室,每周二次深入工地进行督查,对制度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实施扣分、挂牌、约谈等措施,并定期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