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庆期间地区安全稳定,严防矫正人员引发各类纠纷和安全事故,9月29日上午,南院门司法所集中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节前训诫。
训诫要求各社区矫正人员牢固树立在刑意识,时刻注意自身言行,重申了《社区人员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规定,尤其要在国庆期间不能放松对自己的管理,确保做到三个“提醒”:一是提醒自己遵守管理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二是提醒自己避免与别人发生冲突,不参与,不制造影响不好的事情;三是提醒自己如有突发事件,及时和司法所取得联系。
矫正办工作人员通报了以前地区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收监执行情况,深入剖析收监执行的个别案例,教育引导在场矫正人员以此为戒,警钟长鸣,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防止自己步人后尘。
集中训诫后,司法所视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表现对个别人员重点教育,着重防范这些管理对象在国庆期间脱漏管和重新犯罪。
南院门司法所 陈 雯
201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