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西安市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精神,县财政局及时组建机构,制定并落实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同时召开全县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自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各项工作。
此次高陵县列入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共176户,其中党政机关56户、事业单位119户、社会团体1户。各单位均按照此次专项治理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未发现私设“小金库”情况。但仍发现部分单位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存在车辆运行经费超标准,以现金方式结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问题,高陵县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控车辆运行经费、“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安排开展重点检查,同时认真做好自查阶段资料的归类及档案整理工作,要求自查单位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制度,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高陵县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形成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圆满完成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