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不断规范直接支付流程的同时,严格规范科室内部Ab岗管理,积极协调提升各代理银行服务质量、缩短资金在途时间,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使代理银行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财政资金的支付工作。由于直接支付的安全,高效和及时,保障了各项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更促进了高陵县经济建设更快更好的发展,受到财务人员和收款人的一致好评。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在2014年年底直接支付比例达到80%以上。仅8月份,直接支付比例首次突破到了90.6%,全县1—8月份累计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财政资金10.27亿元,其中直接支付达8.56亿元,直接支付比例达83%,提前5个月完成目标任务。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力争将直接支付比例在年底时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