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鱼化寨街道召集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各科站所长、农村(社区)两委会主要干部、辖区各文明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落实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全办中心工作,认真领会全区推进会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不等不靠,主动工作,将辖区内所有农村、社区、文明单位等全部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范围,制定《鱼化寨街道城市文明程度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鱼化寨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活动内容、区域、措施等要求,将9大项32小项重点工作逐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长、责任干部。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动农村、社区、辖区各文明单位,通过以会代训、制作展板、悬挂宣传画、发放宣传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在全办各群团、企事业单位、学校、广场、车站、市场、街道、农村、社区、商户中广泛宣传十不行为规范,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城市文明程度提升行动,尽快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三是细化分类,提高标准。坚持长远规划,逐村(社区、单位)设置标准,研究方案。在农村、社区,继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加大投入,加大力度治堵、治脏、治乱、治差,改善提升地区整体面貌。同时,持续不断开展文明出行志愿服务引导活动,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员在重要路段、早晚高峰时段,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引导辖区群众文明出行。
四是讲求结果,重奖重罚。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的监督检查机制,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街道考核办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的年度综合考核。对完成创建目标任务较好的单位和负责人,给予表彰;对创建工作中出现失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及负责人,要严厉处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