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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首批低保及低收入家庭子女获教育资助

2014-09-04 19:52  兵马俑在线

根据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在册城市低保对象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2014年5月31日前认定)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以及对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实行一次性入学补助。标准为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

目前,区民政局并已按程序办理完结第一批36名城乡低保户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教育资助,其中城市低保户子女26名,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2名,农村低保户子女8名,救助金总计为25万元,已通过信合分别发放到受助对象账户。同时第二批救助工作正在审批过程中,资助金将于9月份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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