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召开各村主要负责人专题会议,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并对本辖区村民在建房屋安全检查工作进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本次安全检查工作。
二是做好政策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利用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村镇建设及村民建房安全等相关政策知识,提高村民安全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农村建房管理工作。
三是做好检查登记督促。逐村逐组逐户对本辖区村民建房安全进行排查、登记和督促。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建立以村民为建设主体,以村委会为责任主体,部门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建设管理。每周对各村自建住宅建设情况进行2次集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下发《停工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针对整改不到位情况,及时上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联合执法整治。检查期间,共检查村民在建房屋 11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