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陵县编委下发文件,将高陵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机构统一名称的通知》精神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检察机构统一名称的紧急通知》要求,高陵检察院与有关部门协调后,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递交申请后一个月,就成功更名。
高陵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更名,不仅是为了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需要,更是高陵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建设工作走向正轨的标志。在新的起点下,高陵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将积极查办案件,为打造高陵反渎职品牌做出更大的贡献。(撰稿人: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