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湖区在辖区9个街道全面建成社区工作监督委员会,对131个社区的“两委一站”(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便民服务站)及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展开监督,达到监督组织“全覆盖”。
监委会成员由本街道纪工委书记,街道分管社区工作副主任和纪检员兼任,区纪委派遣社区专职工作者担任专职委员,并按照社区数量设兼职委员若干名。日常由各兼职委员广泛收集民意,监委会采取巡回检查、参与社区会议、实地督导、查阅资料、公开监督结果等方式开展监督,维护居民利益。监委会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了民意征询、工作报告、信息公开、考核评价、例会印章和档案管理等制度,采取统一加挂牌匾和提供办公场所等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形成了具有莲湖特色的基层民主监督机制。
在日常监管中,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带队,实地监督检查各街道监委会建设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追究街道主要领导责任,确保了建设工作正常推进。同时要求监委会定期报送监督工作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对专职委员实行区纪委、民政局和街道党工委三重管理考核制度,对群众反映差、工作不力的兼职委员,各街道将坚决予以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