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高陵县各级党员、干部行为,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营造遵守道德规范、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在精简会议文件方面
1、严格会议审批备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需各部门、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每周不得超过1次。
2、提倡开短会、讲短话。除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例行会议,安排召开全县性会议一律不超过半天;安排单项工作的会议不超过1小时;全县综合性会议主题讲话不超过30分钟,安排工作和发言不超过10分钟。
3、进一步减少文件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二、在严肃工作纪律方面
4、工作期间不得随意串岗,不得有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5、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6、实行接待群众“首问负责制”,首接者要主动协调落实,确保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7、实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对群众需要办理的行政许可类、证照申领类、缴费报销类、扶助服务类、信息查询类等事项由县、镇街、村组干部无偿代办。
8、接待办事群众要热心、耐心、精心,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不得利用工作职权“吃、拿、卡、要”,人为设置障碍或借故推拖,刁难服务对象。
9、工作日、值班期间和公务接待不喝酒。
10、在公共场所和接待群众时不抽烟。
三、在提高领导干部调研质量方面
11、县级领导要加强调查研究,调研时轻车简从,减少基层单位陪同人员。
12、调研结束一般返回机关食堂就餐,若在镇街廉政灶就餐需按规定付餐费,不得专门增加菜品。
13、专题调研要主题明确,不回避矛盾,注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调研报告。
14、组织外出学习考察须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准后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学习考察计划,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增加地点。学习考察结束后要向县委或县政府提交书面考察报告。
四、在优化新闻报道方面
15、县级领导召开或参加的工作会议和检查指导工作等常规性公务活动,到镇街、农村社区、企业调研走访,均不安排报道。
16、新闻报道要镜头向下,着重反映基层一线、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情况和建设发展、民生工程以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事情。全县综合性会议和涉及全县发展建设、民生改善的大型公务活动,电视报道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并且每次仅限报道一条,报道中不搞同期声;《泾渭风采》以及门户网站、“泾渭阳光365”网站的文字报道不得超过500字。日常性会议和常规性检查指导工作一律不报道。
五、在加强值班纪律方面
17、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始终保持通讯畅通,手机要24小时开机。各单位值班电话必须要保证始终有人接听。
18、国家法定假日各镇街、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工作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值班表。工作时间以外,县级各班子要保证有1名领导带班;各镇街必须保证有1名领导干部带班、5名以上干部值班;县直各单位必须安排1名领导干部带班、2名以上干部值班。双休日,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保证有1人在岗。除双休日、节假日各行政村要保证至少1名村干部在村委会办公。
六、在规范公务接待方面
19、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行分类、对等对口接待,及时向县委办、政府办书面报告情况。
20、接待就餐安排在县招待所或对口单位廉政灶,人数较多时一律采用自助餐形式,不安排烟酒,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21、一律不能用公款赠送纪念品、土特产。
22、省市领导或省市部门领导来高陵调研,对口接待单位领导在第一个调研点等候,不得安排在高速路口、县界处迎送。如需领路,可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座谈会一律清茶一杯,不摆放水果。
七、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方面
23、严格控制、管理“三公”经费并按规定予以公开。
24、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25、严格办公用房管理,清理腾退不符合规定的办公用房,对超出标准的办公室进行调整。
八、在严格公车使用管理方面
26、严禁公车私用,不得违规配备使用超标车。
27、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和有工作任务的车辆,其他公务车辆一律封存,车辆封存和使用情况要在放假前报县纪委备案。
28、严禁酒后驾驶任何车辆。
九、在规范婚丧嫁娶等事项方面
29、领导干部因婚丧嫁娶、生孩子、子女升学以及因其他情况需要宴请亲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前向县纪委报告,不得大操大办,不准分批次、多地点宴请,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群众生产生活。
30、除亲戚外,一律不得互相收取、赠送礼金和贵重礼品。
以上规定,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违反以上措施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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