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路查力度。交警莲湖大队昨日在辖区快速干道西上桥口处巡查开展 “打四非查四违”集中行动,盘查过往货运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情况。
民警在检查号牌为陕A168BC的白色福田轻型厢式货车时,发现该车辆的后备箱载有6瓶7KG装液化二氧化碳。民警随即就车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在发现该车辆并无危化品运输资质、安全押运员后,怀疑该车辆属于非法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民警立即将车辆查扣,并对驾驶人及该车所属车队的安全技术员进行询问。
上午10时30分许,经过向莲湖区安监局、质监局了解,该车辆承载的液化二氧化碳属于危险品。经查,陕A168BC的白色福田轻型厢式货车属于陕西吉顺龙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据车辆驾驶人徐某称,该车原本打算沿大兴西路快速干道向东至红庙坡、星火路、北门最终行至北大街送货。据车辆驾驶人承认,该车并没有按照国家危化品运输相关规定取得危险物品运输资格证,也未经过交通管理部门危险物品安全技术检验等获得相关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不具备装载、运输危险品的资质,属于非法装载、运输危险品。交警莲湖大队立即对车辆进行暂扣,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拟将车辆与驾驶人移交给西安市交通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