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潼区城乡社保中心严格按照《西安市临潼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级协办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监管和考核,加大培训力度,落实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村级协办员作用,建立了一支业务精通、稳定高效的一线经办队伍,实现了临潼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五个“不出村”。
一是学习政策不出村。村级协办员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动员本村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及时参保,负责介绍具体业务的办理方式与方法,参保居民不出村即可了解学习各类参保政策。
二是参保登记不出村。参保居民在户口所在村进行参保登记,村级协办员负责申报办理本村新增人员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协助填写《参保登记表》,并进行初审。
三是缴纳保费不出村。村级协办员积极主动组织征收本村参保居民所缴保费,按年度征收,按时足额完成当年缴费任务。村级协办员为每一位参保居民填写《陕西省社会保险缴费票据》,严格按照基金要求做好对账、上缴工作。
四是待遇初审不出村。村级协办员及时通知本村到龄人员填写《待遇审批登记表》,村级协办员进行初审,并将享受待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每月15日前经街办劳保所审核后,报区城乡社保中心复核发放。
五是待遇领取不出村。2011年7月启动城乡社保工作时,临潼区就在有条件的村布设了村级便民支付点,方便60周岁以上老人足不出村领取养老金。
目前,区城乡社保中心正在全面开展全区村级协办员资格复核登记工作,力求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日常管理和经办服务,全力打造一支为民服务的一线社保经办队伍,把民生工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