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对旅游热销产(商)品的监督管理,根据市质监局《关于2014年三季度对珠宝玉石饰品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精神及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7月29日,质监临潼分局联合西安市质检院对辖区旅游市场热销产品(商)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部分商品进行了抽样检验。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旅游商品经营商户13家,现场随机抽取珠宝玉石饰品等样品11个,并对部分商户在售商品的标签进行了规范。对所抽取的样品经受检单位人员签字确认封样后,由抽样人员送至西安市质检院进行检验。据现场抽样人员讲:抽样检验的珠宝玉石饰品的命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当检验项目及命名均符合标准规定并与样品的明示担保相符时,判定为该样品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加大对旅游热销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力度,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商品市场秩序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