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街道社会事务所工作职责、目标考核、档案管理、信访工作等工作制度,细化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4050社保补贴办理等工作程序,进一步推进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
二是经常走访辖区80岁以上的高龄、孤寡老人伤残、劳模、军烈属等退休人员,重点走访有上访意向、情绪异动情况的退休人员,确保辖区稳定。
三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管,建立并推行劳动关系协调员制度,跟踪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人民群众的诉求,帮助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须求。
四是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出现一户、认定一户、援助一户的动态管理机制,开展技能培训、采集岗位、职业介绍,鼓励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