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区气象局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服务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安排,强化责任落实,统筹资源,扎实推进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发展。
二是规范预警服务业务。认真梳理细化业务流程,制订业务实施细则。积极组织暴雨洪涝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致灾临界阈值确定工作,同时加强风险普查资料在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中的应用,做好风险预警服务业务系统本地化和应用培训工作;按照上级指示,及时开展自查整改,规范制作上传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产品;组织辖区内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检验和效益评估工作。
三是加大预警服务力度。按照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相关技术指南和业务规范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加大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在决策和公众气象服务中的应用力度。将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业务紧密融入到汛期气象服务之中,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预警服务,提高气象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组织开展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相关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