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丰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开展节俭庆“七一”表彰活动,结合各党(总)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在每个支部确立一名优秀党员,共确定三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六个优秀党支部进行表彰,表彰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只发荣誉,不额外发放纪念品和奖金。
7月1日起活动正式开始,为期三天,主要由分管领导、党建指导员带队,上门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送去荣誉证书和奖牌。截至目前,已先后有鸿门村村民王克明等15名优秀党员、樊赵村支部书记樊志崛等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姚罗村党支部等3个优秀党支部接受表彰。
新的活动形式是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落实,体现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要求,通过活动进一步在群众中树立了“清廉”的党员干部形象,受到辖区群众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