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药惠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出台了《药惠管委会“拒四风、转作风、严考核”九项制度(试行)》,从九个方面细化了机关管理,以数字化考核的方式对于每名干部进行考评,责任从高到低依次追究,每周进行总结公布,年末进行统计,并直接与年终考评挂钩,从根本处治理机关“庸懒散浮”的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昂扬向上、朝气蓬勃的药惠机关形象。
药惠管委会“拒‘四风’、转作风、严考核”九项规定
试 行
1、被县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对管委会所在部门相关责任人及分管领导每人扣减1分;被县委或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扣2分。
2、对照县考核办的考核指标和考核任务,每次考核中被扣分的,按照同等分值在相关部门扣减。
3、无故缺勤一次扣0.5分,旷工1天扣1分,旷工5天以上每天扣2分。
4、请假超过5天的(两半天为一天),每天扣1分,法定假及其他相关规定假期除外。
5、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轻重按照责任划分每次分别扣0.5-2分。
6、未按期完成领导或上级部门交办工作任务的每次扣0.5-2分。
7、在上班期间违反“八项规定”或县纪委各项规定的,按照省、市、县、管委会四个层级分别扣3分、2分、1分、0.5分,或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8、工作期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单位)者视其时间长短每次扣0.5-1分。
9、夜间或周六、周日不按规定值班的每次扣1分。
说明:
(1)所有考勤按照定期集中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
(2)考勤次数或扣分情况每周公布一次。
(3)考勤工作具体由各领导轮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