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防止无序竞争,促进全办学校协调发展,席王街道教育办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四项措施,全力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一是严格招生范围,严禁跨片招生和招收“择校生”。各学校按照“学区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当地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小学招生实行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入学。二是做好“特殊子女”入学工作。凡在辖区范围内符合政策照顾的外出农民工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携带“三证”经教育局实行派位,学校在有空学位的情况下不得拒收。三是突破传统模式,方便学生就学。对于辖区因拆迁导致居住区域发生变化的适学儿童,教育办同教育局提前积极协调,重新划分学区,并同有关学校协商,妥善解决学生“上学难”问题,维护辖区稳定。四是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必须按照要求接收残疾儿童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在残疾儿童就读期间学校要给遇特殊照顾,确保他们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