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低保户中除低保补助金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特困家庭生活问题,县民政局制定出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对确定的特困群众进行长期帮扶。
实施方案从工作、子女上学、医疗、住房等方面对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明确,其中,在工作方面,为有基本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成员协调有关单位、企业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帮助其增加家庭收入;在子女上学方面,优先对帮扶特困户子女进行资助,保证特困户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在医疗方面,将特困户医疗自付部分救助比例提高到80%,确保特困群众患病时能得到有效治疗;在住房方面,对特困户中,仍居住在土坯房中的特困户,纳入2014年户县温暖安居工程对象户,对其他在住房上仍存在安全隐患的特困户由帮扶单位进行修缮。